查定征收和查验征收的区别
查定征收和查验征收的区别
要了解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区别,首先要从概念入手。具体而言: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是两种不同的征收方式。
①查账征收是针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财务核算制度健全,能自主如实核算,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②核定征收,指的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法定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点:①适用对象不同。②对财务机制的要求不同。
③缴纳所得税的情形不同。
查定征收与查验征收有什么区别
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属于税务机关针对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采取的征收方式,具体的:(1)查账征收,适合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如实核算,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2)查定征收是税务机关通过按期查定纳税人的实物量而确定其应纳税额,进行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3)查验征收是税务机关对某些难以进行源泉控制的征收对象,通过查验证、照和实物,据以征税而采取的一种征收方式。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人。
查验征收与查定征收的区别。
查验征收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一种方式,适用于城乡集贸市场的临时经营以及场外,如火车站、机场、码头、公路交通要道等地方经销商品的课税。其税款征收程序是:个体工商户按照税务机关制定的报验商品的范围,如纺织、服装、鞋帽等,在购进这些商品后,持进货凭证和有关税收凭证连同商品一起到税务机关报验,由税务机关查验征收税款;或在进入市场时,由个体工商户向税务机关申报登记税务机关在商品的适当部位印(粘)标记,据以计算应征税款。
(查的是产品) 查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耗用原材料等因素,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计征税款的一种方式。
如果实际产量超过查定额时,纳税人应申报补缴差额税款;如不及查定额,可报请税务机关重新审定。目前,查定征收仅适用于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工矿企业和个体工业户,查实的内容主要是应税产品产量,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按季或按年核定其应纳税额,分月缴纳。(查的是产量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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