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一个人的价值是什么?
【最近看华为管理及相关评价,觉得很有道理,与大部分企业体制,真是实打实的碰撞。与你共享!】
行为、结果、工作态度、知识、技术、技能、工龄……什么才是职场中应该认可的价值?

一个人的价值是取得还是贡献?
华为一直说“茶壶里的饺子,我们是不认的”。也就是说,华为认可的价值是结果产出。而正确的价值评价就是衡量到底产出了多少价值。
评价价值以结果产出为决定性标准。而每一个企业经营的总目标,都应该是企业价值的增长、利润的增长和企业经营规模的增长。企业所有活动的展开、进行和评价,也都是为了达到这个总目标。
这就像甲、乙两个人爬山,两个人同时到达了山顶,从价值评价的角度看,他们的结果是完全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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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结果有没有偶然因素?可能有,但没关系,华为承认这种偶然性。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偶然性无处不在,一旦消灭了偶然性,也就没有了必然性。另外,偶然性不可能总是降临到同一个人身上,即使有一次误差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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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结果产出这第一个标准,华为的第二个标准就是看关键行为。甲从南坡上山比较平坦容易,乙从北坡上山比较陡峭艰难,两人同时到达山顶,说明乙的能力可能更强一些,该关键行为在干部考察时可作为重点考察项。但行为考察必须以结果为基础,没有结果,也就没有关键行为。结果是业绩项,是价值分配的依据;关键行为是能力项,是机会分配的依据。

product development
工作态度能否作为价值评价的依据?不可以。一个人劳动态度好,天天加班,如果没有结果产出,那么这种加班就是无效加班,甚至还增加了公司的成本。
知识也不是价值,学历、文凭、考试成绩等,只能证明一个人做了相应的劳动准备,但不能依据劳动准备来评价价值。
华为甚至认为,技术本身也不是价值。例如把煤洗白是技术,但市场并不需要把煤洗白。工龄就更不是价值了,工龄长未必能力强,很多人到一定年龄后,学习能力和精力都在下降,创造价值的能力也可能随之下降,华为为此甚至推出了鼓励员工到了一定工作年限退休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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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评价价值只以结果产出为最终的决定性标准,其他标准只能作为参考,不具有决定性意义,还得考虑如下成分:
1、考核指标设定要分清结果和过程:企业在考核时,评价价值一定要分清结果和过程。有绩效、有结果,才算是为企业创造了价值;否则,即使你在过程中很努力,没有结果产出,仍然不能作为考核的目标。过程是用来纠偏的,而不是用来考核的,因为过程恰恰是价值的消耗,过程的规律性应由被考核者在实践中去探索。
2、不能体现价值创造,不能反映可分配价值的指标,都不是结果性指标:评价价值一定要搞清楚评价的目标,既能引领企业的价值创造,又能为企业的价值分配提供依据。基于这样的目标,我们在设计评价指标的时候就有了方向,不能体现价值创造,不能反映可分配价值的指标,都不是结果性指标。创造价值在先,评价价值在后,这是基本的管理常识。
在项目开发工作中,成功签订一份合同,是否能作为评价价值的依据呢?当然不能,关键看这份合同是否给公司创造了价值。只有创造了价值,才有评价价值的前提。
3、防止出现目标博弈现象:一些管理者在面对经营挑战时,为了给部门或个人减压,不惜以各种理由和困难向管理层提出调低经营目标的要求。目标一减,压力似乎是轻了,可企业的负担有增无减,员工的成长诉求有增无减,外部的竞争压力有增无减。所以这种目标博弈就好比鸵鸟把头埋在沙子里,对企业经营有害无益。
用目标完成率行不行呢?当然不行,这无形中就给人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因为只要把目标博弈下来了,目标完成率自然就高了。这样的业绩来得太简单,它拼的不再是努力,而是博弈水平。殊不知目标是不能博弈的,可以博弈的只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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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企业要严防出现坏的制度设计,最好用业绩的完成值而不是完成率作为部门或个人的业绩衡量指标,以压缩博弈空间。